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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谁知道香港...老宁波大雪民俗 开夜工 吃夜作饭求救,谁知道香港...19世纪后半期中国钱庄的买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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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是中国封建社会金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鸦片战争以前,它和另一种信用机构——票号,在调拨资金上为商品流通起着促进的作用。
一般地说,钱庄和票号的业务内容和活动地区是有区别的。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对商人办理存放款项,间或经营地区之间的商业汇兑,所以,和商业的联系比较密切。票号是以汇兑为专业的;有放款,也只贷给钱庄而不贷给一般商人。钱庄的主要活动地区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省,而以上海为其活动的中心,票号则以黄河流域和华北各省为其主要的活动区域。当然,这样的区分是极其粗略的,仅仅就其侧重点而言的。事实上,上海和汉口都曾经是票号在东南地区的据点,而华北各省也有钱庄在活动。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侵略势力从广州北移,以上海为盘踞的中心。于是,上海的钱庄便逐渐与外国势力发生了联系。在50年代,当太平天国革命形势蓬勃发展的时期,票号锐意经营汇解饷需、协款和丁银,与清政府发生了极其密切的关系。因而一切商业上资金周转的业务几乎完全落到了钱庄的手中。在这种条件下,当外国势力进一步向中国腹地伸展时,钱庄就成为它必加利用的工具了。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着重论述19世纪后半期钱庄职能的买办作用。不过钱庄和票号的活动有时是很难截然分开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也要涉及票号。
一
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外国侵略者从清政府手里取得了许多入侵中国的条约特权。但是,条约特权本身不能把外国制成品送到中国人民的手里。外国侵略者必须通过买办人物之手和各种商品流通的渠道,才能深入中国的内地市场。自从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买办人物就已经日益活跃起来,而中国原有的各种商品流通渠道也日益买办化。在这一过程中,为商品流通服务的中国钱庄的职能也随着发生了变化。
钱庄是商品货币经济的产物,具备着调拨资金的职能。到了鸦片战争前夕,钱庄在商品流通中已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例如在上海,钱庄的庄票早就起着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作用。商人在买卖豆、麦、花、布时,不仅可以用钱庄庄票支付货价,而且可以“到期转换”,也可以“收划银钱”①,可见当时钱庄庄票的用途已经很广。
1843年上海开埠后,外国侵略者纷纷在上海设立洋行;在开埠的当年就有11家②,三年以后又增至25家。③跟随洋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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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二十一日,《上海县告示碑》,江苏省博物院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485页;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页。
②葛里芬(EAdon Criffin):《飞剪船与领事》(Clipper and Consuls),密细根,1938年版,第257页。
③徐润:《上海杂记》,香山徐氏校印本,第12页。
来的有许多广州“旧日洋商行店散出之人”①。这是一批从事买办性商业活动的人物。他们在华洋商人之间,沟通买卖,保证信用,起着极其重要的媒介作用。所谓“中外贸易,惟凭通事一言,半皆粤人为之”②,就是对他们的活动所作的写照。
在外国银行尚未进入上海以前,中外商人因贸易而发生的财务关系,通常都是经过经纪人或洋行买办和当地钱庄进行清算的。③这是钱庄和外国侵略势力发生关系的开端。
买办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里开始形成的一个寄生的阶层。买办受雇于洋行或银行,有为洋行开展业务的责任。洋行买办必须为洋行提供各地商情,参预买主与货主的接洽以及预防商业交易上的损失;当中国商号(或商人)和洋行发生贸易关系时,买办必须为洋行了解该商号的信誉及经济力量④;如果与洋行成交的顾客是由买办介绍的,他必须是这个顾客的保证人;此外,买办还常常为他所代理的洋行周转资金⑤;等等。因此,洋行买办为便于经营大量的交易,与本地钱庄和商号都有比较密切的联系。⑥银行买办则以探悉本地各钱庄、银号的财务情况为主要的职责,他对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银号之间的一切交易负有完全的责任。买办的收入除了每月工资之外,还有视雇主营业额大小而定的佣金和红利。资力雄厚的买办除了为洋行或银行服务外,大多还有自己独立的经营。他们或者开设钱庄(或附股于钱庄),或者兼营其他商业。60年代以后,为数不少的银行买办是钱业中人转化过去的。这些人物所具有的双重身份乃是钱庄职能买办化的主要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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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道光二十八年两广总督徐光绪等奏》,《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9,第28页。
②王韬:《瀛壖杂志》卷1,第8页。
③《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上海贸易方法的变化》,1893年11月24日,第818页(以下简称《捷报》)。
④包培:《论洋行买办制之利害》,甘作霖译自伦敦经济学报。见《东方杂志》第16卷,第11号,第38页。
⑤《捷报》,1901年12月11日,第1118页。
⑥威廉(S.W.Williom):《中国商业指南》(The Chinese Commercial Cuide),第162页。
例如,为大家所熟知而与李鸿章深相结托,被视为“洋务人才”的大买办徐润、唐廷枢之流,在他们任洋行买办的时期都是同时与钱庄有很深的瓜葛的。
根据徐润自己的回忆,他在1861年任宝顺洋行(LancelodDent& Co.)买办时,便已和人合股开设敦茂钱庄,以支持他所经营的“包办各洋行丝、茶、棉花生意”①。当这家钱庄在1862年闭歇后,他随之又在1864年与人合开协记钱庄。② 1868年,徐润离开宝顺洋行以后,主要的业务活动是经营宝源祥茶栈和地产公司。在收购茶叶的生意中,他在河口、宁州、湘潭、崇阳、羊楼洞等地都设立了分庄,以便于多方搜罗茶叶;而其地产经营则以上海为主。据说,徐润在上海“租界”及其附近地区就占有3000亩土地,盖有3000座房屋。③在这些商业活动中,徐润所需要的资金调度就是从钱庄方面取得支持的。例如,与地产公司有往来的钱庄有22家之多④,而宝源祥茶栈得钱庄通融的款项经常在200万两左右。⑤由于从钱庄方面能够得到如此重大的方便,使徐润即使在参预轮船招商局,并担任会办两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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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香山徐氏校印本,第5页(以下简称《年谱》)。
②徐润:《年谱》,第13页。
③莱特(A.Wright):《二十世纪之香港、上海及其他中国商埠志》,(TwentiehCentury lmpressions of Hongkong,Shanghai 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1908年版,第540页。
④徐润:《年谱》,第55页。⑤《申报》,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九日(1883年11月18日)。
后,还不能忘情于钱庄的经营,以致在1875年再度与人合开了荣德钱庄。①
唐廷枢是从1861年起担任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Co.)在长江各口代理人的②;到1863年他就成为该洋行的总买办。③1880年7月他与人合伙购买了一只“南浔”号轮船(“Nanzing")交由怡和洋行代理。④在唐廷枢担任买办的时期中,他经常利用洋行和钱庄的资金来支持自己的商业活动。1871年,由于与唐廷枢有密切联系的三家钱庄陷于破产,使唐廷枢的资金周转发生了严重的困难,结果不得不亏欠怡和洋行达8万两之多。⑤也许是由于唐廷枢在钱庄中的力量不够雄厚的缘故,有些外国洋行的老板就曾讥笑他“只会吹肥皂泡,而不会制肥皂”⑥。
事实上在通商口岸像徐润、唐廷枢那样一身兼具买办和钱庄主(或钱庄股东)双重身份的人物一向就是普遍存在着的。
早在40年代,大买办杨坊就已在上海开设钱庄了。(Z)杨坊的密友丁建彰(Ting Kien Chang)本来就是在荣丰钱庄(Yung-Feng Bank)做生意的,后来则变成了伯德孚洋行(Bedford&Co.)的买办。⑧这个洋行的另一买办马罗山(Ma Loisum)也是一个“非常机灵的生意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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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徐润:《年谱》,第21页。.
②刘广京(Liu Kwang-Ching):《英美在华轮运势力的竞争,1862—1874》,(An-glo-American Steamship Rivalry in China,1862—1874),1961年哈佛版,第143页。
③徐润:《年谱》,第58页。
④《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3页。
⑤《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3一144页。
⑥《怡和洋行档案》,转见刘广京,上引书,第144页。
⑦马士(H.B.Morse):《太平天国时代》(In The Days of The Taipings),1927年版。第41页。
⑧马士:上引书.第28页。
钱庄老板”①。在50年代,上海李百里洋行(Shaw,Bland& Co.)的买办乃是当时协丰钱庄(Ya-Foong Bank)的大股东。②在60年代为上海汇丰银行(Hongkong& Shangai Banking Co.)担任第一任买办的王槐山也是出身于上海的一家钱庄。③在70年代,汇丰的另一大买办席正甫正是因为经营钱庄得法,才邀得汇丰的“青睐”④。同时,在席正甫当上买办以后,他仍旧与人合伙开设协升钱庄。⑤不仅如此,席氏家族中有不少成员如席立功、席聚星、席锡藩等大体上都是循着席正甫所走的道路,从银钱业者转化为银行买办的,而在当上买办之后,又复兼营钱庄。譬如席立功在90年代后,就同时是正大、裕祥、久源等几家钱庄的大股东。⑥
又如,在上海开埠之初便以大洋货号首创上海华商经营进口洋布第一家的湖州人许春荣与泰和洋行(Reiss& Co.)建立了非常密切的关系。大约在六七十年代,许春荣一面为该洋行推销洋货,一面又先后开设了阜丰等七家联号钱庄。这些钱庄虽然在中法战争期间都陆续倒闭了,可是到90年代,许春荣还是兼充德华银行(Deutsch-Asiatische Bank)和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两家的买办,而同时又与席立功合伙开设钱庄。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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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士:《太平天国时代》(In The Days of The Taipings),第55页。
②《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以下简称《捷报》)1860年3月31日,第5l页。
③《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1884年1月12日)。
④莱特:上引书,第540页。
⑤《上海钱庄史料》,第752页。
⑥同上。
⑦《上海钱庄史料》,第743—744页。
在70年代,另一个充任敦裕洋行买办的洞庭山商人严兰卿同时在上海开设了一家镇昌钱庄,其后又陆续在上海、苏州等地经营了七八家钱庄。并且,这些钱庄大多还是由这位买办独资经营的。①
在80年代,与上海沙逊洋行(E.D.Sassoon,Sons& Co.)颇有渊源的买办王宪臣是从钱庄出身转化为麦加利银行(Char-tered Bank& India,Australia& China)买办的。②另一个出身于钱商家庭的胡寄梅也是在长期经营钱庄以后成为中华汇理银行的看银师和买办的。③同期中,宁波商人许诗考(Sze Tsay Kor)在上海一家钱庄服务多年后,转营匹头生意,而后在1884年又转为上海义记洋行(Hollicay,Wise& Co.)的买办。④
到90年代,与上海的钱庄有联系的汇丰银行买办罗鹤平则同时兼开元隆钱庄⑤,他并且与广州的成德银号有密切的金融联系。⑥
在上海以外的通商口岸,买办人物的活动情况也并无二致。例如,在天津,据说最老的一个洋行买办就是一个兼营鸦片生意的钱庄老板⑦;而任天津沙逊洋行(David Sassoon& Co.)达15年之久的买办胡美平(Hoo Mei-Pin)同时又是上海天源钱庄(Tien-Yuen Bank)的股东。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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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海钱庄史料》,第745页。
②莱特:上引书,第556页。
③莱特:上引书,第50页。
④莱特:上引书,第562页。
⑤《申报》,光绪十八年三月三日(1892年4月19日)。
⑥《字林沪报》,光绪十八年三月二十一日(1892年4月17日)。
⑦《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1884年11月17日,第480页。
⑧《字林西报》,1885年4月15日,第347页。
又如在80年代,厦门一家最大钱庄源通银号的主人叶谅卿则依靠他的兄弟,时充厦门汇丰银行买办叶鹤秋的关系,在资金周转上得到汇丰银行很大的方便。①在90年代厦门恒宝源钱庄的一位大股东赵某同时也就是福州美打洋行(Mehta& Co.)的大买办。②
从上述一系列人物的事迹中,我们可以看到活动在通商口岸的买办中,有许多人是同时兼具钱庄主(或钱庄股东)和买办双重身份的。这种双重身份,一方面便利了他们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而在另一方面,又必然把钱庄和洋行或外国银行的关系紧密地联结起来,使钱庄的职能严重地买办化了。
二
钱庄的买办作用主要在于它给予进口商人以信用便利,协助洋行推销洋货,搜罗土产。钱庄进行这种活动的信用手段,在口岸本地是庄票,在口岸和内地之间是汇票。
庄票是钱庄签发的票据之一。它代替现金在市面流通。钱庄对所签发的庄票负有完全责任,到期必须照付;如果出票的钱庄对庄票不能照付时,这就无异表示该钱庄的破产。庄票有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庄票系见票即付;远期庄票(亦称期票)则在到期时兑付。上海各商号在交易中大抵使用远期庄票。50年代有以10日、20日为期的期票,60年代后,普遍以10日和5日为期。
上海钱庄由于资本力量的不同,分为汇划庄(或称大同行)和非汇划庄(或称小同行)的区别。③汇划钱庄在开业以前必须加入内园钱业总公所,并缴纳会费,即所谓“入园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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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申报》,光绪十七年五月十四日(1891年6月20日)。
②《申报》,光绪十七年六月十六日(1891年7月21日)。
③在上海,非汇划庄包括了“挑打钱庄”和“另兑钱庄”。在挑打钱庄内又分为元字号庄和亨字号庄,这些钱庄由于资力不及汇划钱庄,不能参加钱业总公所,这些钱庄每日往来收解,大多转托汇划庄代为办理。在另兑钱庄内也分为利字号庄和贞字号庄,此类钱庄资力更加薄弱,不经营存放款,专作银圆辅币的另趸买卖。本文所涉及的钱庄活动乃是专指汇划庄而言的。
1863年上海钱业同行为了维持庄票的信用,曾公议规定:“钱业不入同行[即不加入内园钱业总公所的],庄票概不收用。”①这样便排除了非汇划钱庄庄票的流通。
在钱庄之间,庄票的清算方法最初大概是各自直接划抵的;经过长期的实践,到19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才创造了一种所谓“公单制度”。即每日下午2时各汇划庄汇总其应收之庄票送到出票钱庄换取公单,到4时以后各钱庄齐集“汇划总会”,互相核算,出入相抵,奇另尾数则以现金清偿,其整数则由钱庄另行出票,实行划账,借此以免除大量现金的搬运。实际上这就是在各钱庄之间初步地实行了票据交换的制度。
至于汇票则是钱庄对于委托汇款者所签发的汇款支付书,亦即收款人收取款项的凭证。它的作用在于调度不同地区间的资金流动。
钱庄庄票的信用能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商人以调度资金的便利,对商品流通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上海开埠以后,随着中外贸易的扩大,外国洋行很快就注意到庄票的这种作用而加以利用了。
早在1846年,外国商人就已利用上海钱庄庄票进行贸易活动了。②但是,外商比较普遍接受庄票作为结算工具,则是50年代以后的事。1858年的《北华捷报》记述了庄票在外国商人间的使用情况说:设在上海城区和“租界”地区的钱庄大约有120家,其中资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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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捷报》,1863年3月7日。
②福卑士(F.E.Forbes):《旅华五年记》,(Five year in Chiha,1842--1847)1848年版,第68页。
雄厚的钱庄都以10天或20天的期票对经营棉织品的批发商和鸦片掮客给以通融资金的方便,而外国商人则接受大钱庄的期票作为收取货价的凭证。①
不仅止此,外国商人同时也用庄票作为支付手段。例如,50年代末,上海沙逊洋行(D.Sassoon& Co.)在大量收购黄金时,就经常使用当地大钱庄庄票去支付金价的。②应该指出,在这一时期,沙逊乃是一个大鸦片贩子,而各大洋行也无不走私鸦片,搜购黄金。所以沙逊洋行的事例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
60年代以后,外国商人使用庄票的行动更加普遍了。1862年3月,上海公平洋行(Bower,Hanbury& Co.)在代理英国利物浦保险公司(Royal Insurance Company of Liverpoo1)招揽生意的广告中宣称该洋行愿意接受“任何一家本地钱庄庄票或其他合格票据作为偿付保险费的手段”③。把这项声明和50年代外国商人只能收受大钱庄庄票的事实加以比较,可以设想,到了60年代外国侵略势力利用钱庄庄票的范围是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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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捷报》,1858年6月12日,第182页。
②《捷报》,1859年9月17日,第27页;1859年lO月29日,第50页。
③《捷报》,1862年3月1日,第34页。
外国商人接受钱庄庄票为的是利用中国钱庄的信用,达到迅速出售洋货的目的。事实是,进口商人在购进洋货时用庄票支付,就是把自己对洋行的债务关系改由钱庄来承担。商人利用庄票所给予的期限去调度资金以清偿他与钱庄之间的债务关系;而洋行则在庄票到期时,径向钱庄收取款项。这样,钱庄就给洋行提供了保证,使洋行所售出货物的风险能减轻到最低的限度。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洋行接受庄票成交,能够更迅速推销进口洋货。对外商来说,进口洋货销售愈快,商业利润也就愈大。实践证明了,“接受期票支付货款,远比用卖了货的现款再来买货要销出更多的货物”①。因此,利用庄票是非常符合于外国洋行的利益的。
及至60年代后期,钱庄和上海的外国银行发生了通融资金的关系以后,庄票的作用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大家知道,外国银行之进入中国是从1845年在广州设立分行的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开始的。50年代初这家银行随着贸易中心的北移而进入上海。到60年代末,外国银行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店的已达11家之多。②一些在后来的中国金融市场上起着垄断作用的大银行如麦加利银行(chartered Bank of India,Australia&China),有利银行(Mereantile Bank 0f India)以及汇丰银行等等这时都已在上海建立了据点。不过,早期外国银行的业务主要是给外商办理汇兑,并不同中国钱庄有多大的联系。③
大约到60年代后期,外国银行开展了存放款业务,多方吸收存款,从而经常地掌握着大量的流动资金。例如,汇丰银行在60年代的存款额经常在5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④,70年代末更高达2200万元以上。⑤对外国银行来说,这种用极低利率从中国社会吸收进来的流动资金,必须有一条宣泄的渠道。在中国钱庄方面,随着60年代以后对外贸易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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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国外交部:《英国领事商务报告》(Great Britain Foreign office: CommercialReports From He Mejesty's Consuls in China)1869—1871,汉口,第192页(以下简称《英领报告》)。
②根据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银行统计表》(未发表)。
③《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载:“银行[指外国银行]始初仅通洋商,外洋往来以先令汇票为宗。存银概不放息。”
④《捷报》,60年代后半期汇丰银行各年营业报告。
⑤《捷报》,1879年2月28日,
钱庄信贷的范围和规模汇丰银行营业报告。也必须有所扩充。可是钱庄自身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即使是上海的大钱庄也不过只有8万两到10万两的资本①,十分明显,这是与日见扩张的贸易形势很不相称的。既然外国银行具有充分供应资金的力量,中国钱庄又有周转资金的迫切需要,那么,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的进一步联系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情了。到了六七十年代之交,经过银行买办的媒介,外国银行终于开始接受钱庄庄票作为抵押,向钱庄进行信用贷款了。②这就是通常所说外国银行对钱庄的“拆款”(Chop loan)。“拆款”使若干中国钱庄“每天依照它们的需要”,“向外国银行拆借其所必要的资金”,以便于“做庞大的生意”,而外国银行也“乐意用最好的方式”来利用它们多余的头寸。③
银行的拆款通常是两天结算一次,但在外国银行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可以要求收回。④拆款也要支付利息,但比市场利息为低。⑤这种利息上的差额很快就成为钱庄向外国银行寻求资金的主要原因了。但是,钱庄对银行拆款的依赖愈深,银行对钱庄的操纵也就愈紧。从70年代起外国银行对中国金融行市的控制就是通过拆款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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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关贸易报告册》,1866,上海,第14页(以下简称《关册》)。
②《申报》在1884年的记述中认为1869年汇丰银行通过买办王槐山放款给钱庄是外国银行对钱庄放款之始,可资参考。见《申报》,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1884年1月 12日)。
③魏格尔(S.R.Wagel:《中国金融论》(Finance in China),1914年版,第238页。
④参见前交通银行编:《金融市场论》,1947年版,第79页。
⑤参见《上海钱庄史料》,第38页。
在钱庄与外国银行建立起拆款关系以后,原先洋行与钱庄之间的清算关系便转移到外国银行去进行了。这就是:出售洋货的外国洋行在收到钱庄庄票时,可以将其充当支付手段,也可以将其送交外国银行,存入它的账户;外国银行在这时并不就把这笔款项算作现金,它不过暂时记在外商的账户上代为收取;另外,出售土产的中国商人在成交时所收到的又是洋行开发的外国银行的支票,他可以把这些支票委托给往来钱庄到外国银行去兑现。于是,在外国银行那里由洋商所付出的支票就可以和华商所签发的庄票相轧抵,进行冲销。①这种划拨方法避免了不必要的现金搬运,大大地便利了贸易的进行。在这种办法实行以后,中外商人的进出口贸易就都离不开外国银行和中国钱庄的支持,这也就是说钱庄职能的买办作用更加前进了一步。
上述情况仅仅是钱庄在上海本地华洋商人之间所起的买办作用。但是,上海不过是外国商品向内地转运的枢纽。70年代初叶的统计表明上海本市所消费的洋货只不过占进口洋货总额的20%左右②,其余80%都是销往内地去的。钱庄对这部分洋货的内销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发挥这一作用的手段则是钱庄的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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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魏格尔上引书,第238页。
②上海地区洋货的输入和消费(1870—1872)单位:两
洋货| 1870|%| 187l|%| 1872|%
进口|52453448| 100|57469457| 100|57062288| 100
转口|40524559| 77.26|42713641| 74.32|46995869|82.3l
本地消费|11928889| 22.74|14755816| 25.68|10066419| 17.69
资料来源:《英领报告》,1872,上海,第 150页。
在上海左近,镇江和宁波是上海进口洋货向南、北扩散的两个重要的据点。在这两个地方,洋货的扩散和土货的汇聚都要依赖钱庄的活动才能完成。
根据海关报告,60年代进入镇江的洋货净值在300万关两到500万关两之间;70年代上升到600万关两到900万关两之间;到90年代且达1000万关两以上。同时期中土货的出口也由40余万关两,100余万关两上升至400余万关两左右。①进入镇江的洋货主要是为了满足更为遥远的内地市场的需要的。譬如,山东省所消费的洋布和其他各种洋货都是从镇江转运去的②;河南省各大商业中心所出售的洋货也完全是从镇江得到供应的。③
那么,镇江的钱庄是怎样为这些洋货的内销起着买办作用的呢?
60年代镇江有27家钱庄,信誉卓著的大钱庄能够吸收存款到l0万两左右④;到70年代初期,镇江的八家主要钱庄在苏州都设有分支机构,两地之间的金融往来非常密切。⑤1869年的一项材料说:在镇江,支付进口洋货的主要方法是开出由上海钱庄付款的汇票,而商人则把铜钱或银锭运入苏州,从那里收购土产到上海去变价付款。⑥这中间镇江、苏州和上海各地钱庄当然是起着很大作用的。
1876年,另一项记述镇江贸易方法的材料指出:“上海洋行把鸦片和疋头运给镇江的外商,并指望他们付款。镇江的外商按照买办自己认为能够销售的数量,尽快地把货物交给买办”;“如果买办不能在约定时间付款,他就用目前暂时毋需付款的货物到钱庄去押借款项来支付”⑦。这就非常清楚地说明了钱庄对买办的贷款在推销洋货上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钱庄的支持,不用说,买办的活动当然是要受到很大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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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关册》,各年报告。
②《关册》,1869,镇江,第42页。《英领报告》,1878,烟台,第47页。
③《英领报告》,1887,镇江,第12页。
④《英领报告》,1868,镇江,第178页;《字林西报》,1869年5月17日,第6103页。
⑤《英领报告》,1873,镇江,第204页。
⑥《英领报告》,1869—1870,镇江,第117页。
⑦《英颁报告》,1876,镇江,第66页。
宁波的钱庄在推销洋货上也起着同样的作用。本来,宁波和上海一向存在着金融联系的。70年代初,曾经多次为左宗棠向外国银行洽借巨款的豪商胡光墉所经营的阜康银号,在上海、宁波、杭州、镇江等地都设有分号,促进了宁波与各地间的金融往来。①80年代后,这种情况还有所发展。所有设立在宁波的22家钱庄都与上海、绍兴、杭州等地有直接的联系。②所以,人们每在提到宁波的商业金融时,总是指出它与上海等地是“呼吸相通”的。③
宁波虽然在40年代初就被辟为口岸,但直接对外贸易一向很小,进入宁波的洋货绝大部分都是由上海转口而去的。④据海关记载,60年代进入宁波的洋货净值在300万关两到500万两,土货出口
老宁波大雪民俗 开夜工 吃夜作饭古人云,养生之道“顺时而动”,到了大雪时节,天寒地冻之际,一般说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民间的生产劳动都会陆续进入“顺应避藏”的休息期,但在老宁波民俗里,此时可不能闲着,为了随后即将到来的冬至节,人们纷纷“开夜工”,还应运而生了“夜作饭”,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就让老黄历为你介绍。
在过去,进入大雪节气,宁波当地大大小小的店铺和手工作坊就开始“夜作”。那么,什么是“夜作”呢?
所谓“夜作”,宋朝梅尧臣在《续永叔归田乐秋冬》中曾有“织妇夜作露欲冷,社酒已熟人相呼”的描述,清朝顾禄在《清嘉录·重阳糕》中也有“百工入夜操作,谓之做夜作”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夜间工作,“开夜工”。
根据当地民俗学者的介绍,“夜作”习俗的形成,是因为进入大雪节气,天气渐冷,白天短,夜间长,直到冬至,于是人们便利用夜间长的特点,纷纷“开夜工”。糕团、年糕店自不用多说,南货北货铺也是忙忙碌碌,就连药铺都要比平时忙上好几倍。生病的人希望能赶在年前开些膏方好好补补,别把病带到新的一年。
同时忙得焦头烂额的还有裁缝铺。过去做衣服完全靠手工一针一线,特别耗时,人们往往会把裁缝请到家里来,一住就是三四天,好吃好喝招待,为家里的每个人量体裁衣。
除了“夜长日短”的缘故以外,民俗专家说,“夜作”之俗的兴盛,主要还是因为过了大雪节气,很快就要迎来“大如年”的冬至,为了过冬至节,人们总要提前做些准备。
而“夜作”至深夜,人们的肚子难免要“抗议”,这时候,“夜作饭”就应势而生了。所谓“夜作饭”,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饭,大多是指馒头、包子、面条、馄钝等可充饥的小吃。民俗专家说,对于小商小铺,小本经营,“夜作饭”常常是就地取材,例如年糕店就蒸些年糕吃,南货铺就烧碗红枣桂圆汤喝。
“夜作”的兴盛和“夜作饭”的需求,多多少少也促进了夜宵生意的繁荣,饮食店、小吃摊纷纷开设夜市,营业到五更才打烊。汉书《食货志》中就曾记载:“十月既入,妇女同巷相从,……小民明灯荷担卖糖炒栗子、熟银杏之类,以充夜间小食,沿门叫唤,每至残漏街衢始寂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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