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千里马的故事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哪里有卖假八字胡,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千里马的故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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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的故事有关鲁迅的生事千里马的故事千里马的故事
千里马的故事1千里马最近愤愤不平:我是千里马,应该吃上等的饲料,住豪华的马厩。千里马嚼了一口青草,不由深深得叹了口气,自己什么时候能遇到真正的知音人呢?
千里马最讨厌主人这么看着它,像研究什么似的看着,它感觉到了愤怒,它觉得这是对千里马的不尊重。隔三差五地需要日行千里去送信,累还别说,停下来还要这么被看着,讨厌不讨厌那!主人向它走过来用手摸它的脖子,千里马反感地躲避了一下,主人倒也没有强求,抓了一把马料凑到千里马嘴边,千里马看了一眼普通马料,再也忍受不了愤怒,狠狠得向主人手咬去。新亏主人手缩得快,才没被咬到,主人摇摇头,叹着气走了。
旁边的一头老马看了,嘴动了动想说什么,被千里马狠狠一眼瞪了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千里马啊!
“好马,的确是好马。”千里马被一声赞叹吸引了过去,见一陌生人站在自己面前,疑惑间,那人从囊中抓了一把马料递了过来,千里马闻了闻,是上等马料!便开口大嚼起来,心中对面前这个人顿生好感。
陌生人爬上马背,摸了摸它的脖子,在它耳边说:“千里马,跟我走,天天让你吃好饲料。”千里马幸福得有点晕:我终于碰到知音人了。千里马二话不说,一头冲出马厩,飞身出院墙。兴奋地奔跑起来,将主人的追马远远抛在后面。
千里马在新主人那住了些日子,第一天还是上好马料,但往后就越来越差了,千里马也感觉马嚼子和马鞍在身上放置得不舒服,以前的主人总会帮它打理得紧密贴切,无微不至,自己竟没有感觉到。千里马回头时,看见几道鞭痕落在它雪白的皮毛上,颇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千里马有些惊疑,以前的主人从未用鞭子打过它,它是不是上当了?
“二十两!”“十八”“大爷,这是千里马,只是世人识不得,最近手头又紧,只好当普通马卖出了”“十五”“老板,咱们都让些,十六两怎样?”“哼!你一个盗马贼,还想讹我?看我不把你送到官府里去,我只是要匹马驮驮货物,要千里马做什么?十两!你看着办。”商人摸了摸八字胡,眼中闪过一丝精明,一副就吃定你的样子。盗马贼咽了口唾沫,愤愤得答应了。
“什么?那匹马不肯持饲料?那就饿它两天,看它还嘴刁!”
“什么?那匹马还咬人?吗的,拿鞭子抽它,看它还野性难驯,唉,上那马贼的当了!”
烈日下,千里马驮了重重的货物,汗水将它雪白的毛打得凌乱,后面还有不曾停歇的鞭子落在身上,千里马喘着粗气,不时得呜咽两下。旁边的商人皱了皱眉,这是什么破马,吃得多驮得少,走这么点路就喘粗气,唉,亏了。
“停!停!这是我的马啊,我的马……哎呀!”千里马正驮得眼冒金星,忽然听见主人的声音,只见主人一脸失而复得的表情,千里马正有要跳过去的冲动,却被没头没脑的鞭子抽了回去。
“停,停!不要打,不要打……”主人往抽打千里马的鞭子前一站,鞭子不得不停了下来。“这马是我买来的,不是你的。”商人冷冷地说。“好好,我买,我买。”主人一脸痛惜地抚摸着千里马的伤口,几乎掉下泪来。“十两。”“这可不行,这可是一匹千里马,只是世人不识得。”商人照搬马贼的话。主人看着一会,始终认定这个人只是个草包而已,哪里懂得相马之术?照开价道:“十八两!”商人以为他真的敢出血,就把心在黑了黑:“老板,刚才你耽误我这么多时间,我早挣来一匹马了,看在你我挺投缘,一口价,二十五两,这可是我买回来时的价钱。”主人掏遍全身才二十两,灵机一动道:“你把马卖我,你自己还得买马吧,这样吧,我给你另外找一匹,保管比这匹好,吃得少驮得多,价钱还公道,五两。怎样?”“好吧好吧,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就亏本点,就当是交了你个朋友。”商人摸着八字胡,眼中闪过一丝精明。
千里马回家了,它感觉世上没有比家里更香的马料了,没有比家里更舒适的马厩了,主人在不远处看着它,叹息着摇头:这帮俗人,差点把我的千里马折腾废了,以前这马是如何健壮神骏啊,雪白皮毛筋骨强壮,肌肉线条流畅如水银,训练成那样多不容易啊,不过万幸,凭我的相马之术,一切都还可以挽回。
旁边的老马看着这一切,动了动嘴道:“以前我也是一匹千里马,主人视我如知己,我也非主人莫属,现在我老了,如果换了别的主人,恐怕我早下汤锅了,其实,我们的主人是有名的相马之人啊,人称伯乐先生……”
“伯乐先生不愧为相马大家,那天你给我搞了那么好的一匹马,今天特来登门拜谢,顺便向先生多收购几匹,价钱嘛,呵呵,好商量……”商人摸着八字胡,眼中闪过一丝精明。
“先生不必客气,其实在下那天给先生的不是马,是一头骡子……”
千里马的故事2从前,有人牵着一匹骏马在集市上卖,第一天早晨,有两个富贵人家打扮的公子来看了一下,问也没问就走了。第二天第三天早晨,整整站了两个早晨,都没有人来光顾一下。
卖马的人心里犯愁:再这么下去,不用多长时间,我身上的盘缠就用完了,到时候别说在这里卖马,恐怕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可怎么是好?
晚上,卖马人回到酒店里连饭都没吃就早早地睡觉了,一晚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天快亮时,他突然间从床上蹦了起来,眼睛里满是兴奋。
“能知马的人天下只有伯乐,而伯乐就在这个城里住,我如果能让他在我的马前站一会儿,只要一小会儿的时间我肯定能够把马卖出去,并且还能卖个好价钱。”他终于想到办法了。
于是,他急忙起身,去求见城里的伯乐,见到伯乐后就对他说:“我有一匹骏马,卖了三天都没人要。麻烦您老帮个忙,只要在我的马旁边站一站、看一看,就行了。小人定有酬谢。”伯乐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这令卖马人感到吃惊,他原想没有厚礼伯乐是不舍答应的,这使他非常高兴。
他又到集市上卖马,还是像以前一样,没有一个人过来看他的马,可是没等一会儿,伯乐来到集市上,经过马身边的时候瞟了两服,又往前走,没两步,又回头看了一下。
人们互相传说,说伯乐看了那匹马好几眼,好像是匹千里良驹,结果人们加油添醋,越说越神。没一会儿的工夫就;就来好多的人来观看,买马的人也是蜂拥而来,抢着要买这匹马,并且马的价格立刻提高了十倍,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在个人能力超前爆发的现代职场,跟对人,比选对行更为重要。
千里马的故事3教育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想把孩子教育好,父母首先要认真学习,学习先进的理论知识,学习优秀孩子的父母的教育方法。现在家庭里,孩子少,极易养成任性、自私、霸道的习惯。所以教育孩子就成了父母的必修之课。家长都认同这样的一个观点,教育孩子,既要满足现在的需要,又要为孩子的为来着想。具体到日常生活和学习,既希望孩子快乐、舒适,又希望孩子能够刻苦勤奋,努力创造出将来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而做好准备。
孩子现在已经上初三了,为了让孩子勤奋刻苦地学习,可谓费了不少心思,有过心疼,有过愤怒,有过自责,有过困惑。有时会为孩子的点滴进步而高兴,有时会为孩子的任性和霸道而苦恼。有孩子进步时的喜悦,也有无助时的妥协。以前孩子的学习习惯很不好,每天回到家先打开电脑,说是吃饭时看,吃完饭还要休息休息,写完作业还要看电视或玩游戏,也不复习和预习,该背诵的也不背。每天要催着写作业,关电脑,刷洗,睡觉,早上再催几遍才起床。三个字,心累啊。终于在又一次过了睡觉的点,还在看网络连续剧的情况下,我的情绪爆发了,几次催促未果,强制拔下了电源线,接着孩子又插上,打开电脑,我再拔下来,连续几次后,愤怒地用拳头捶了一下孩子的背,虽然用了点力,但是还是有理智的。顿时,就见孩子的两行热泪挂在了脸上,用仇视的目光盯着我。一刹那,我的心碎了,心里在流泪,我为什么这么做,不都是为了孩子吗,孩子怎么就不理解呢。在教育孩子上,我不能指望别人了,只能靠自己,我认为不会教育孩子的父母不是合格的父母。初一甚至初二的时候,周五放学后孩子经常不打招呼就去姥爷或舅舅家,或者来个先斩后奏。孩子体会不到家长的心情,长大了更麻烦,也不好管了。更不用说成绩,初一最后一次期末考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四百多名,到初二第一次期中考试,地理两次不到60,生物、历史也在及格的边缘。
不能只羡慕别人家的孩子优秀,而要从现在做起,改变教育方法。既然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没养成好的习惯,也不能指望一下就把孩子的缺点全部改掉。首先要多理解孩子,站在孩子的立场想问题,多跟孩子交流、沟通,然后尽量多用鼓励少用批评的方法。这样才能体会家长的爱,知道家长是为了孩子好,才能听进家长的话去。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孩子比以前好多了,虽然还有许多缺点,但不像以前那样不懂事,问什么话也不那么困难了。在成绩上,初二的地理、生物会考也艰难地拿了两个A,初二最后一次期末考试返校后竟主动给我打来电话,成绩在级部进了前60名。我百感交集。
孩子可能大部分都有成为千里马的潜力,就看家长是不是伯乐,用不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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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马的故事4一匹年轻的千里马,在等待着伯乐来发现它。商人来了,说:你愿意跟我走吗?马摇摇头说:我是千里马,怎么可能为一个商人驮运货物呢?士兵来了,说:你愿意跟我走吗?马摇摇头说:我是千里马,怎么可能为一个普通士兵效力呢?猎人来了,说:你愿意跟我走吗?马摇摇头说:我是千里马,怎么可能去当猎人的苦力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匹马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机会。一天,钦差大臣奉命来民间寻找千里马。千里马找到钦差大臣,说:我就是你要找的千里马啊!钦差大臣问:那你熟悉我们国家的路线吗?马摇了摇头。钦差大臣又问:那你上过战场、有作战经验吗?马摇了摇头。钦差大臣说:那我要你有什么用呢?马说:我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钦差大臣让它跑一段路看看。马用力地向前跑去,但只跑了几步,它就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了。你老了,不行!钦差大臣说完,转身离去。
【哲理故事感悟】今天你做的每一件看似平凡的努力都是在为你的未来积累能量,今天你所经历的每一次不开心、拒绝,都是在为未来打基础!不要等到老了跑不动了再来后悔!学历不代表有能力,文凭不代表有文化,过去的辉煌都已成为历史和回忆。所以,昨天怎么样不重要,关键是今天做了什么,明天怎么样!!这则关于千里马的故事给我们的哲理启示是珍惜就是幸福,珍惜现在把握未来,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千里马的故事5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心中最喜爱的动物,而在我眼里的马,不是完美而是美好。
马不会像袋鼠那样跳远;不会象鸟一样滑翔;不会象熊一样爬树;不会象蛇一缠蜒。它没有尖牙、没有利爪、没有清晰的视力、没有矫健的翅膀、更没有坚硬的鳞片。但没有这些条件,却依然让野马成了草原上的国王。因为马不会为一食物而互相撕打,它们团结友善,从不发生内战。它们美好是因为它们品德高尚,它们善良是因为它们愿意帮助别人。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得有些疲惫时,马群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成为捕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的逃跑延长了时间。在马群中,不同级别的马会受到不同的关怀,小马被保护得最严密,经常在马群中央,随后是母马。年轻力壮的雄马和雌马会担任保护小马的工作。而最倒霉、最容易受到的关怀最少的老马站在最外层,担任随时牺牲自己,保护其他马的工作;而雄性首领则会在顶前头领队,雌性首领则断后察看敌情,若有强敌,嘶鸣一声后加快速度奔跑,同时一匹老马也会留下来当诱饵困住捕食者。为马群争取时间逃跑。
马不是最完美的动物,但世界上也没有比它更完美的动物,团结友善、关心爱护、意志坚定、铁面无私、忠心耿耿、爱憎分明、纤细善良等等。良好的精神让人类的文明更上一层楼。
千里马的故事6在一片广阔的草原上,有一匹千里马正扬蹄奔驰。
忽然,千里马感觉后蹄一阵刺痛,栽倒在地。它仔细一看,原来一根木刺扎进了左后蹄上。它试着把木刺拔出来,不料用力过猛,把木刺拔断了,还有一小截木刺留在肉里。它站起来走了几步,觉得不是很痛,心想:没有事的,就是一根小刺,过几天就好了,它想着想着就回家了。
第二天早晨,千里马刚刚睡醒,发现自己的蹄子肿了,它忍着痛去找山羊大夫。山羊大夫,仔细瞧了瞧说道:“你的左后蹄有一根毒刺,需要开刀把它取出来。”“要开刀?”千里马犹豫了,“一根小刺而已,有必要这么小题大做吗?”千里马不听山羊大夫的劝告,忍着痛回家了。
又过了一天,千里马的蹄子肿得更厉害了,越来越痛,它又去找山羊大夫,山羊大夫给它认真地检查了一遍,说:“现在毒素已经开始发作了,必需把刺拔掉,还得把肿块割掉!”“把肉割掉?”千里马心慌了,“从身上把肉割掉是多么痛啊!”它又走了。
几天过去了,千里马的左后蹄全肿了,疼痛无比,连路都走不成了,它只好托好朋友把山羊大夫请来,山羊大夫看了一眼,就说:“毒素已经扩散了,如果不把腿割掉,性命难保。”千里马看见山羊大夫那么严肃,只好同意截肢了。
山羊大夫用木头做了一个假肢,给千里马安上了。从此,千里马走路一瘸一拐,再也不能在草原上奔驰了。
千里马的故事7草原不有三匹骏马,红红、黑黑和白白。它们相和睦,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它们天在草地上玩耍,忽然从远处的森林里跑来了一只凶猛的大老虎,老虎看着这三匹马,口水都快流成小溪了。白白看见了大老虎,连忙让红红和黑黑跑掉。可它们俩就当作没听见,一直在那里追赶。白白看见老虎向它们跑来,只好飞快的逃走了。黑黑和红红听见老虎声音的时候,才知道有大老虎,于是,也立刻逃走了。它们俩跑到一个安全的好地方了,红红说:“黑黑,白白太不够朋友了,把咱们扔在这里不管,差点儿让大老虎给吃掉,你看,那只老虎的样子多可怕呀。”“就是,就是,我们找它评理去。”黑黑生气地说。
到了晚上,黑黑和红红来到白白家,敲了敲门,一看,是它的两个好朋友回来了,赶快请它们到屋里坐。黑黑和红红很不客气地说:“白白,你还是我们的好朋友吗?都大难临头了,你都不管我们,我真是看透你了。”白白说:“你们误会了,我叫你们赶快跑了,可你们没听见,大老虎向我们跑来了,我就赶紧跑了。”黑黑说:“那好吧,总有一天我会考验你的。”
第二天,黑黑打扮的像一只狮子,就出门了。它来到红红家,假装捉住红红,红红故意又很大的声音喊白白,白白听见了,冲进红红家把红红救了出来。这时打份的像狮子的黑黑也走了出来,脱下狮子衣服,对白白说:“现在我可以完全相信你了。”于是,它们又像原来的`好朋友了。
千里马的故事8常言道:“千里马常有,伯乐难寻!”秦国人孙阳是春秋时期的相马专家。古代传说中天上管理马匹的神叫伯乐,因此孙阳便以伯乐自称,伯乐之名亦因他而闻于天下。孙阳因高明的相马术而为秦穆公所用。
闻名史册的千里马骥是孙阳在途经太行山时偶然发现的。这匹马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珍贵可言:它拉着沉重的车子在崎岖的山路上吃力地爬行,蹄子磨坏了,膝盖上尽是腌脏的瘀血,尾部已溃料化脓,整匹马瘦得皮包骨头。但孙阳根据自己的经验,认定这是一匹千里马,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经过一段时间精心的调养,这匹马终于逐渐地焕发出与众不同的英姿,成了当时天下无双的宝马。
后来,孙阳年老了,已不方便到各地远道寻找千里马。秦穆公便请他推荐一位象他一样具有相马本领的人。孙阳推荐了一个名叫九方堙的人,这是一个以打柴为生的年轻人,但孙阳告诉穆以:他相马的本领一点不比我低。
秦穆公派人请来了九方堙,问他:“伯乐说先生相马的本领不在他之下,你能告诉寡人千里马有什么特点吗?”年轻的樵夫回答:“千里马是世所罕见的宝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于是秦穆公命九方堙出去找千里马。
三个月后,九方堙回来报告说:“在沙丘那个地方,有一匹千里马。”求马心切的穆公追问:“你找到的是一匹什么样的马啊?”九方堙回答:“是一匹黄色的公马。”穆公立刻派人携重金去取马。
但派去的人却空手而归说:“九方堙所找的马,根本不是什么黄色的公马,而是一匹黑色的母马。”穆公听后大为光火,马上派人把伯乐找来责问:“怎么你推荐的人连马的颜色和公母都分辩不出来,怎么能相出千里马呢?”
伯乐沉思片刻后对穆公说:“千里马往往有一种内在的‘天机’,相马最重要的是看马的风骨品格等主要特点,之于马的颜色和公母,则不是千里马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所以九方堙就没有太注意,此所谓取其精而忘其粗,重其内而忘其外啊,他只看重主要方面,而没太注意毛色、公母等次要方面,他虽然年纪轻轻,相马的本领竟已达到这样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啊!请大王赶快把他相中的马取回来,那一定是匹千里马!”秦穆公于是派人把那匹黑色的母马取回来,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一匹世所罕见的千里马。
这个世界上千里马并不少,但却因为无人能识,以至多被埋没,因为真正识马的伯乐实在太少了。在生活中,有时候人才明明就在你面前,但许多人却象雾里看花,视而不见。故有识人之明者,古今皆稀。
千里马的故事9在一个大雪封山的日子,山那边有一农家在一个多月里就被狼叨去了五只小羊并咬死了几只,损失极大。农民痛哭流涕,毫无办法。
这一消息很快传到了虎大王那里,大王十分生气,认为这是对“百兽纪律”的践踏。经侦察是一只老狼所为,虎王决定派一员大将去消灭它。于是,虎王先去几匹骏马那里争求灭敌意见。几匹骏马都想,道路崎岖,一边是高山,一边是深涧,天气恶劣,雪都把大沟小涧填满,一不小心陷进雪中就没命了。再说,去了后也不是马上开战,得昼夜潜伏,少则一天,多则两三天,没吃没喝,谁能受得了?不用开战小命就没了!就是保住了性命,潜伏于雪地,肚子里没食,冻坏四蹄其不成了残疾马?今后如何生存?于是,都说自己经验不足,怕完不成大王交给的任务,还是派有能力的动物去吧。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有匹千里马挺身而出,说自己不怕苦不怕死,乐意完成虎王交给的光荣任务,为民除害!
虎王听后大喜,立即设宴招待千里马,让它吃饱喝足,带上两瓶烧酒前去灭敌。它去后虽然没掉进山涧雪中,也没有潜伏,却顶头遇上了两只大灰狼,千里马虽然作战英勇,但毕竟是二比一,一没留神被那只老狼咬着了屁股,狠狠地撕掉了一块肉,它不顾疼痛仍奋勇作战,一蹄子把那只老狼踢死了,活着的一只为了报仇越战越勇,就在两者打得难分难解时,千里马的一只前蹄突然被一个石缝夹住了,拔也拔不出,小命眼看休矣,它咬咬牙一闭眼,使出了全身吃奶的力气,硬是拔了出来,可是脚脖骨已经扭折!它忍着剧烈地疼痛,与狼周旋,它瞅准一个空子,拿出了不该是马所为的狠动作——伸嘴咬住了狼的脖子,再使劲一甩便把狼扔进了被雪填满的山涧里……狼是必死无疑,但千里马为此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成了一匹残疾马!
从此,再也没人或动物称它为“千里马”,都叫它“百里驴”。虎王为了表彰它那为人类献身的精神,授于它一等功臣,奖别墅一栋,黄金百两……
千里马的故事10从前有一只千里马,他奔跑在平望无际的草原上。
有一天他跑着跑着,觉得脚上一阵身疼,抬起脚一看,原来脚有了一根刺。于是他就一瘸一拐的去森林医院找到了猫头鹰大夫,猫头鹰大夫检查了千里马的脚,发现千里马的脚不是其他刺,而是一根毒刺如果不马上拔除的话,可能会向体内发展。千里马一想:把刺拔掉多疼啊,算了,我还是不拔刺儿了,说不定过几天刺就自己掉了呢。于是他就对猫头鹰大夫说:“如果把刺拔掉会疼的,过几天刺就掉了不用拔刺。”说完千里马就回家去了。
过了一星期以后,千里马又来了,猫头鹰大夫一看说:“刺已经深入到你的脚趾盖儿上了,必须把刺拔掉,而且要把脚趾盖儿也要拔掉。”千里马一想就要把刺拔掉,还要把脚趾头盖儿也拔掉,那该多疼啊,算了,我还是不拔了。千里马又一瘸一拐的回家了。
又过了几天以后,千里马又来到了猫头鹰大夫这猫头鹰大夫一看说:“毒刺的毒性已经发作了,你必须要把刺拔掉,还要把脚给锯掉了。”千里马又想:哎呀,早知道那不更疼了,算了,毒性发作就发作吧,我不锯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千里马又来了。猫头鹰大夫一看说:“千里马我现在必须要把你的毒刺拔掉,而且你的整条腿道锯掉千里马。”没有办法,只好按照猫头鹰大夫的办法去做了。
在给千里马锯腿的时候,千里马感觉痛极了,他还在想为什么我不在毒性还没有发作的时候就把刺拔掉呢?过了半个小时,千里马的腿终于锯完了,锯完以后,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家里。
有关鲁迅的生事鲁迅[1](1881.9.25—1936.10.19),我国的一位鼎鼎有名的大文豪,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字豫亭,后又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一”字。毛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中国魂”。
鲁迅在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故乡》、《野草》散文诗集、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南腔北调集》、《三闲集》、《二心集》、《而已集》等18部。
鲁迅先生的小说、散文、诗歌、杂文共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等。(其中《少年闰土》就是小学六年级上册的第17课等),小说《祝福》、《阿Q正传》等先后被改编成电影。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等地先后建立了鲁迅博物馆、纪念馆等,同时他的作品被译成英、日、俄、西、法等50多种文字。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毛主席誉为“民族魂”。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编辑本段]鲁迅的生平和创作
[2]鲁迅先生于1881年出生在浙江绍兴一个官僚地主的家庭里,13岁那年,他原来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入狱,此后他的父亲又长期患病,终至死亡,家境败落下来也因此卖了房子。家庭的变故对少年鲁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是家庭的长子,上有孤弱的母亲,下有幼弱的弟妹,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他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变卖。在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自他家变穷了,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好朋友也不和他说话了,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在鲁迅心灵中留下的深刻的印象,对他的心灵的打击很大,这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利眼”看人待物的。多年以后,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呐喊〉自序》
家庭的变故和变故后的人生体验,也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他的外祖母家住在农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特别是在他祖父入狱的前后,他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长时期住在农村。在那里,他与农村的孩子们成了朋友,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划船,一起看戏,有时也一起到他们家的地里“偷”豆子煮了吃。在他们之间,没有相互的歧视和仇视,而是相互关心,相互友爱。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真诚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
在当时,一般的读书人走的是三条道路:一条是读书做官的道路。当不上官的还可以去当某一个官僚的“幕友”,假若前两条道路都走不通,还可以去经商。鲁迅走的则是为当时人最看不起的另一条道路:进“洋学堂”。这在当时的中国,是被一般人视为“把灵魂卖给洋鬼子”的下贱勾当的。1898年,18岁的鲁迅,怀揣着慈母多方设法筹借的8块银元,离开家乡进了南京水师学堂,后来又改入南京路矿学堂。这两所学校都是洋务派为了富国强兵而兴办的,其中开设了数学、物理、化学等传授自然科学知识的课程。期间,鲁迅阅读了外国文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开拓了视野。特别是严复翻译的英国人赫胥黎著的《天演论》,更给予鲁迅以深刻的影响。《天演论》是介绍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的一部著作,这使鲁迅认识到现实世界并不是和谐完美的,而是充满了激烈的竞争。一个人,一个民族,要想生存,要想发展,就要有自立、自主、自强的精神。不能甘受命运的摆布,不能任凭强者的欺凌。
先生在南京路矿学堂期间成绩优异,使他在毕业后获得了公费留学的机会。1902年,他东渡日本,开始在东京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来进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他之选择学医,意在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鲁迅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但他的这种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在日本,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鲁迅,经常受到具有军国主义倾向的日本人的高度歧视。在他们的眼睛里,凡是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的解剖学成绩是59分,就被他们怀疑为担任解剖课的教师藤野严九郎把考题泄露给了他。这使鲁迅深感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悲哀。有一次,在上课前放映的幻灯画片中,鲁迅看到一个中国人被日本军队捉住杀头,一群中国人却若无其事地站在旁边看热闹。鲁迅受到极大的刺激。这时他已经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所有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鲁迅弃医从文,离开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回到东京,翻译外国文学作品,筹办文学杂志,发表文章,从事文学活动。在当时,他与朋友们讨论最多的是关于中国国民性的问题:怎样才是理想的人性?中国国民性中最缺乏的是什么?它的病根何在?通过这种思考,鲁迅把个人的人生体验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奠定了他后来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家的基本思想基础。
在留学日本期间,鲁迅先生初步形成了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但是,鲁迅的思想和感情不但为当时大多数的中国人所无法理解,就是在留日学生中也很难得到广泛的响应。他翻译的外国小说只能卖出几十册,他筹办的文学杂志也因缺乏资金而未能出版。家计的艰难使鲁迅不得不回国谋职。1909年,他从日本归国,先后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今杭州高级中学)和绍兴府中学堂任教员。这个时期,是鲁迅思想极其苦闷的时期。1911年的辛亥革命也曾使他感到一时的振奋,但接着是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等历史丑剧的不断上演,辛亥革命并没有改变中国沉滞落后的现实,社会的昏乱、民族的灾难、个人婚姻生活的不幸,都使鲁迅感到苦闷、压抑。五四运动之后,他的压抑已久的思想感情像熔岩一样通过文学作品猛烈喷发出来。在那时,他已经在教育部任职,并且随教育部一同迁居北京。
1918年,鲁迅先生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这是他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文章,《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这篇小说,凝聚了鲁迅从童年时起到那时为止的全部痛苦的人生体验和对于中华民族现代命运的全部痛苦思索。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与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在《孔乙己》里,有恶意嘲弄孔乙己的短衫顾客;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拥有做人原则。
鲁迅先生对权势者和伪君子抱着深恶痛绝的态度。《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太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长明灯》中的郭老娃、《离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这样一些权势者的形象。他们有权有势,但对他人的命运却没有真诚的关心,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自私、虚伪、冷酷,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善。《肥皂》中的四铭、《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则是一些假道学、伪君子,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关心社会的道德,实际上他们自己都是毫无道德心的人。
鲁迅先生的小说写的是平凡人的平凡的生活,没有离奇的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却充满了无穷的艺术魅力。这种魅力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他对人、对生活的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对人的内在微妙心理的入木三分的刻画带来的。读鲁迅的小说,时时有一种“发现的喜悦”。画面是普通的画面,人物是普通的人物,但却在这么普通的画面和普通的人物身上,随时都能注意到我们平时注意不到的特征,觉察到平时觉察不到的人物的心理活动。正是由于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心理刻画,使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具有了愈久愈醇的特征。在青年时期,我们涉世不深,北方的中小学生对故事中所描写的鲁镇等江南水乡、三味书屋等风土人情还不够熟悉,对人生还没有更多的亲身体验,鲁迅小说是作为一个整体进入我们的感觉世界的。为了揭示不同生活画面和不同人物命运的不同的意义,鲁迅的小说结构是多变的,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样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不同,《孔乙己》与《白光》不同,《故乡》与《祝福》不同,《孤独者》与《伤逝》不同。不仅结构样式不同,音调节奏也不同。《孔乙己》是那么的单纯而又冷峻,《伤逝》则那么逶迤曲折、情深意切。鲁迅的小说是小说,也是诗,它以平凡的社会生活为题材,整体反映劳动人民的生活,意境幽深,外冷内热,其运用民族语言的功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在写作《呐喊》《彷徨》的同时,鲁迅先生还创作了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前者出版于1928年,后者出版于1937年。如果说《呐喊》《彷徨》中的小说是鲁迅对现实社会人生的冷峻的刻画,意在警醒沉睡的国民,《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的怀念。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的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这些散文,把抒情、叙述、议论结合在一起,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体现了鲁迅散文创作的艺术成就。同《朝花夕拾》中那些明净细致的散文不同,《野草》中的散文诗则呈现出迷离恍惚、奇诡幻美的意境,它们像一团团情绪的云气,在空中旋转飘荡,变幻出各种意想不到的形状。鲁迅内在的苦闷,化为了梦,化为了超世间的想象,使《野草》成了中国现代主义文学中的一朵奇葩。鲁迅曾对别人说:“我的哲学都在《野草》里。”鲁迅最内在的情绪体验和最玄妙的哲理性感悟,通过这种奇特的艺术手段传达出来。鲁迅的艺术创造力是惊人的。
最充分体现鲁迅先生创造精神和创造力的还应该首推他的杂文。“杂文”古已有之,在外国散文中也能找到类似的例证,但只有到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到了鲁迅的手中,“杂文”“是匕首、是投枪”,这种文体才表现出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巨大的思想潜力。鲁迅的杂文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化的一部“史诗”,它不但记录了鲁迅一生战斗的业绩,同时也记录了鲁迅那个时代中国的思想史和文化史。当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要创造适应于中国现代发展的新文化、新思想时,遇到的是从各种不同的阶层,各种不同的人物,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的诬蔑和攻击。鲁迅的杂文就是在这种没有固定不变的战线、没有固定不变的论敌的思想文化斗争中自然形成的。从五四起,鲁迅就开始用杂文的形式与反对新文化的各种不同的论调进行斗争,但那时他还是不自觉的。到了后来,有些人开始嘲笑他是一个“杂文家”,他才更明确地意识到“杂文”的力量,并且开始自觉地从事杂文的创作。鲁迅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它能够“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从而为新文化、新思想的发展在旧文化、旧思想的荆棘丛莽中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的道路,使之能够存在,能够发展,能够壮大。鲁迅一生写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等15部杂文集。在这15部杂文集中,鲁迅把笔触伸向了各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各种不同阶层的各种不同的人物,其中有无情的揭露,有愤怒的控诉,有尖锐的批判,有辛辣的讽刺,有机智的幽默,有细致的分析,有果决的论断,有激情的抒发,有痛苦的呐喊,有亲切的鼓励,有热烈的赞颂,笔锋驰骋纵横,词采飞扬,形式多样,变化多端。它自由、大胆地表现现代人的情感和情绪体验,为中国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更加宽广的道路。鲁迅杂文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容抹煞的。
鲁迅先生晚年还完成了一部小说集《故事新编》(1936年出版)。这部小说集取材于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和历史事实,但它没有拘泥于原有的故事,而是加进了鲁迅自己的理解和想象,有些还采取了古今交融的写作手法,使古代人和现代人发生直接的对话。鲁迅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我们能够通过对现实人物的感受和理解,还古代人物一个鲜活真实的面貌,也通过对古代人物的感受和理解,更深入地感受和了解某些现实人物的真实面目。通过《故事新编》中的小说,鲁迅实际重构了中国的文化史,揭示了中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根据,也重塑了那些被中国封建文人圣化了的历史人物的形象。《补天》可以被认为是一部中华民族的“创世纪”,在鲁迅的观念中,真正体现中华民族根本精神的不是那些古圣先贤和帝王将相,而是创造了中华民族的女娲,她是中华民族生命力的源泉和象征;《奔月》写的是古代英雄的悲剧,羿射掉九日,拯救了人类,但那些自私狭隘的世人并不想继承、发扬他的英雄精神,只想利用他实现自己自私狭隘的目的,他被自己的学生所暗算,被他的妻子所抛弃;《铸剑》表现的是被压迫者向压迫者复仇的主题;《理水》《非攻》歌颂了中国古代那些身体力行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禹和墨翟都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式的人物。孔子、老子、庄子、伯夷、叔齐这些历史人物也在鲁迅的笔下真成了有些可笑但仍不失其可爱的活生生的人物形象。鲁迅的《故事新编》以荒诞的手法表现严肃的主题,创立了一种完全新型的历史小说的写法。
鲁迅先生在短篇小说、散文、散文诗、历史小说、杂文各种类型的创作中,都有自己全新的创造。他的一生是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挣扎奋斗的一生,他用自己的笔坚持社会正义,反抗强权,保护青年,培育新生力量。在前期,他热情支持青年学生的正义斗争,揭露段祺瑞执政府镇压学生运动、制造“三·一八”惨案的罪恶行径,写下了《记念刘和珍君》等一系列震撼人心的文章;在后期,他反对国民党政府对共产党人和进步青年的血腥镇压,参加了左翼作家联盟和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写下了《为了忘却的记念》等一系列充满义勇正气的文章。“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因肺结核病逝于上海,上海民众上万名自发举行公祭、送葬,葬于虹桥万国公墓。在他的灵柩上覆盖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民族魂”三个字。1956年,鲁迅遗体移葬虹口公园,毛泽东为重建的鲁迅墓题字。
生前,他立下遗言:“一、不能因为丧事收任何一文钱。但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莎士比亚说:“一个人的临终遗言,就像深沉的音乐,有一种自然吸引注意的力量。”
鲁迅一生的著作和译作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其中《故乡》《孔乙己》《诗二首》选进二期课改教材初二下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阿长与山海经》《风筝》《雪》《藤野先生》《社戏》等都被选入初中人教版语文课本。《少年闰土(节选《故乡》)》选入小学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语文课本。《风筝》选进人教版初一下册。
1918年起,先后发表《狂人日记》《阿Q正传》《药》《故乡》等小说名篇,后来收入小说集《呐喊》。
鲁迅先生的著作(数字版):
一生写作1000万字,其中著作600万字,辑校和书信400万字。
[编辑本段]家庭背景
出生日期:清光绪七年辛巳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
青年鲁迅出生地:生于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东昌坊口新台门周家,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豫才。至三十八岁,使用鲁迅为笔名。与周作人和周建人成为“周氏三兄”。
祖父:周福清(1838~1904),原名周致福,字震生,又字介孚,清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曾任江西金溪县知县,此时正在北京任内阁中书。
父亲:周伯宜(1861~1896),字伯宜,曾改名文郁,秀才,闲居在家。因肺结核而死。
母亲:鲁瑞(1858~1943)当地举人鲁希曾孙女,思想颇为开通,出身于绍兴平桥村一户官宦人家,没念过书,但以自修得到能够看书的学力。
二弟:周作人(1885-1967),暮年译《希腊神话》
三弟:周建人(1888-1984),曾任浙江省省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家庭:
在绍兴,周家算得上一门望族,做官经商且都不说,单是人丁的繁衍,就相当可观,所以到鲁迅出世的时候,周家已经分居三处,彼此照应,俨然是大户了。鲁迅的祖父周介孚,出身翰林,做过江西一个县的知县老爷,后来又到北京当上内阁中书,成为标准的京官。绍兴城并不大,像周介孚这样既是翰林,又做京官的人,自然能赢得一般市民的敬畏。周家门上那一钦点"翰林"的横匾,正明白无误地宣告了周家的特殊地位。鲁迅真是幸运,他的人生长途的起点,就设在这样一处似乎距乐园相当近便的地方。
这就使鲁迅获得了一系列穷家小户的孩子所无法享受的条件。家里四五十亩水田,就是周介孚不从北京汇一文钱回来,日常生计总是绰绰有余,足以将贫困从他身边赶得远远的。周家是讲究读书的,周介孚甚至有过让儿孙一起考取翰林,在门上悬挂着“祖孙父子兄弟叔侄翰林”的匾额的雄心,那种书香人家的气氛,自然相当浓厚,鲁迅家中有两只大书箱,从《十三经注疏》和《四史》,到《王阳明全集》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从《古文析义》和《唐诗叩弹集》,到科举专用的《经策统纂》,甚至《三国演义》和《封神榜》那样的小说,都挤挤地堆在其中,不但自己家里有书,众多亲戚本家中,不少人也藏书甚丰,而且不单是那些枯燥难懂的正经书,更有许多使小孩子非常喜欢的好玩的书,从画着插图的《花镜》,到描写少男少女的《红楼梦》,几乎什么都有。
一次,一位亲戚甚至允许鲁迅到一间堆满杂书的小屋子里自由翻拣,他推开那房门的一刹那间,脸上的表情会是多么惊喜!从六岁开始,鲁迅就开始读书,先是随本家亲戚学,后来又被送到绍兴城内最有名的一家三味书屋去读经书,《论语》、《孟子》……甚至连古旧难懂的训诂书《尔雅直音》,也在塾师的指导下读了一遍。自然,要他自己说,一定不觉得这样读书有什么快乐,但是,一个小孩子初生人世,不愁吃穿,又受着书香门第的熏陶,有博学的老师指点,能够日日读书,还能用压岁钱自己买喜欢的书来读,这实在是那个时代的小孩子能够享受的最好的条件了。鲁迅全集
中国是个讲究父权的国家,独钟那种粗暴专横,将子女认为私产的父母。你就是生在再富裕的家庭里,倘若遇上这样的父母,你的童年仍然会被糟蹋得。鲁迅的运气如何呢?周介孚虽然脾气暴躁,有时候要打骂孩子,但在教鲁迅读书这件事上,却显得相当开通。那时一般人家的孩子,开蒙总是直接就读四书五经,叫一个六岁的孩子天天去念"学而时习之",他会多么痛苦?周介孚却不这样,他让鲁迅先读历史,从《鉴略》开始,然后是《诗经》,再然后是《西游记》,都是选小孩子比较感兴趣的书。即使读唐诗,也是先选白居易那些比较浅直的诗,然后再读李白和杜甫,这就大大减轻了鲁迅开蒙的苦闷。祖母更是特别疼爱他,每每在夏天的夜晚,让鲁迅躺在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摇着芭蕉扇,在习习的凉风中给他讲故事,什么猫是老虎的师父啦,什么许仙救白蛇啦,鲁迅直到晚年,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兴味和惬意。鲁迅的父亲周伯宜,神态一本正经,却比祖父更为温和。他家教虽严,却从不打小孩子。鲁迅在《朝花夕拾》的那一篇《五猖会》中,记过他一件事,就是在小鲁迅那样快乐的时刻,偏偏逼他去背书。可实际上,周伯宜平时对儿子们的读书,监督得并不紧。在日常管教上,更常常很宽容。有一次鲁迅和弟弟偷偷买回来一本《花经》,被周伯宜发现了,他们又害怕又绝望,因为这是属于闲书,一般人家都不许小孩子看的:"糟了,这下子肯定要没收了!"谁料周伯宜翻了几页,一声不响地还给了他们,使他们喜出望外,从此放心大胆地买闲书,再不用提心吊胆,像做贼似的。至于母亲鲁瑞,对他的挚爱就更不必说了,几个孩子当中,她最喜欢的就是鲁迅。从人情来讲,父母总是爱子女的,可由于中国人祖传的陋习,这种父母之爱竟常常会演化成对幼小心灵的严酷的摧残。当然不能说鲁迅就没有遭过这样的摧残,他后来会写《五猖会》,就说明内心也有深刻的伤痕。但总的来说,他还是相当幸运的,至少在童年,他经常都是沐浴在温和宽厚的长辈之爱中。鲁迅曾在《野草》中写了一篇关于他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这篇文章叫《风筝》,初中七年级上册有选这篇文章。
[编辑本段]周海婴眼中的鲁迅与许广平
鲁迅一家人或许是由于政治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父亲的形象都被塑造为“横眉冷对”,好像不横眉冷对就不是真正的鲁迅、社会需要的鲁迅。的确,鲁迅是爱憎分明的,但不等于说鲁迅没有普通人的情感,没有他温和、慈爱的那一面。我后来也问过叔叔周建人好多次:“你有没有看见过我爸爸发脾气的样子?”他说从来没有。在我眼里,母亲与父亲之间的感情包含着两种:一种是学生对老师的崇敬,还有一种是夫妻之间的爱护、帮助。我母亲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父亲做了很多事情,抄稿、寄信、包装等等。母亲喊父亲什么,我不记得了,记忆中也没有她老远喊父亲的印象,只是有事就走到父亲面前,询问他喝不喝水,或者告之该量体温了、该吃药了,是一种自然的平视的状态。
母亲是父亲的一片绿叶,为父亲做了很多工作,母亲当年也是一位有才华的女性。母亲告诉我,她后来也跟父亲提到过,想出去工作;父亲听到后,把笔放下叹了口气:“那你出去我又要过我原来的生活了……”于是母亲放弃了原来的想法。我想鲁迅最后十年能创造出那么多的传世作品,当中也有母亲的牺牲。虽然希望出去教书的母亲心情也很矛盾,但她觉得用自己的牺牲换来父亲创作的高峰,一切付出是值得的。
鲁迅相貌普通,浓眉大眼,眼神透有几分深邃。浓八字胡,头发整齐肃起,颇为沧桑。脸型方正,幽默。照片上的鲁迅多很严肃,但实际鲁迅很爱笑,有时笑起来烟斗都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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